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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乞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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氏部落?女娲怎会才是母系氏族社会?所有这些都是与神话、历史常识相悖的。

    民间有某种说法即令不确,也不为怪。但研究者要区分:是个别人、少数人的错误的、后期的附会,还是当地久远的传说?错误的说法,应该用历史、民俗常识予以分析、引导。

    现在旅游和风俗研究空前兴盛,一些人都愿把家乡的风俗向远古的人和事,向某种深奥怪异的机制(如图腾、生殖崇拜)上高攀。民俗研究则应当实事求是,有根有据,不宜牵强附会,哗众求宠。

    该书《送灯》一文说,元宵节之前娘舅给外甥送灯,又送“鸡娃馍”,馍的形制必须有蛤蟆,即女娲氏的图腾,“从这一点来说,送长命灯源起于母系氏族社会和父系氏族社会转换时期。”而该书又说“元宵灯节起源于汉代京都长安”,岂不是自我矛盾。

    三关于“里虎”

    《悬黑虎》说,“在家庭遇灾,成员多病,天灾人祸时,用彩色绳拴紧煤块,悬于门前或和贴对联同时进行”,叫“悬黑虎”。对联贴的是单联,如“姜太公在此,百无禁忌,大吉大利”或“太上老君在此,百无禁忌,大吉大利”。又说:“悬黑虎也有来历,除黑虎厉害外,黑虎是黑帝转化。黑帝在古代指北方之神。……煤窑工业崇尚太上老君,在渭北许多地方供奉的神就是此君。只是不知太上老君李耳,于何时在煤矿落户成窑神受煤工崇祀。细考究起来,一定有趣。”

    笔者对此申说三点。首先是那“姜太公在此”云云,并不是对联,而是符咒性质。其次,黑虎厉害之说也无据。实际上并无黑毛虎,民间或把财神赵公明所骑的虎画成黑虎,或由此而来。也无北方黑帝化为黑虎之说,其它四方神也无变相应毛色之虎的说法。尤其关键的是,一块黑炭怎么说成是黑虎?“虎”却是“乎”的谐音隐曲,从黑乎乎的形容故作神异骟人。徐州方言,“一色虎儿:全部,一样。”山西忻州方言,“二虎头儿:物体大小适中。”实际就是“一色乎儿”、“二乎头儿”。徐光耀《平原烈火》第十九:“周岩松黑虎起脸来,吓吓冷笑一声说:‘现洋!”’古华《浮屠岭》三:“田发青黑虎着脸膛,回了姜师功一嘴。”柯云路《星星》二七:“是个黑虎矮壮,眼睛黑炯炯有点儿军人目光的中年汉子。”前二例“黑乎”指脸黑沉下来,后一例“黑乎”指长的黑乎乎,与“黑乎乎(炭)”正相同。方言中还有“虎”谐音“护、忽、胡”等字的,都是隐实示虚,设难成趣。

    悬炭习俗又见于陕西洛川春节。民国三十二年铅印本《洛川县志》“元旦”:“门窗悬木炭,云去疽疫。(今则以木炭或石炭置房角处,以其为‘黑虎’也,可以辟邪。而沟南各乡,或置刀叉等于门,用意同。)”

    这种悬炭作法其实是从南方“打醋炭”移来而变化的。本是把烧红的炭块用醋浇,使酸性蒸气熏除屋内的霉腐气及一些虫子、蝇蛾,有科学性。迷信职业者说成可驱除邪魔鬼怪。《警世通言.俞仲举题诗遇上皇》:“那一日楼上阁儿恰好都有人坐满,只有俞良夜来寻死的那阁儿关着。上皇便揭开帘儿,却待入去。只见酒保告:‘解元,不可入去,这阁儿不顺溜!今日主人家便要打醋炭了。待打过醋炭,却教客人吃酒。’”

    把“醋炭”音变为“粗炭”,于是用木炭或大块炭悬挂起来。失去了醋的消毒、挥发作用,便谐音出“黑虎”填充镇邪机制的缺失。

    再次,窑工拜太上老君李耳的原因可得解说。煤矿工人最担心的是瓦斯和塌方,关心安全。“太上”的称号可歧解为“太平为上”(本意是“最上等”、“第一”),“老”谐音为“牢固”义,这便是他们最高愿望,祈求李耳保佑。道理本很简单。由此也可以看出迷信最善于在祖国文化中见缝插针,就地取材,稍作变化来骗人。

    四、其他

    (一)《耍新郎》中说:“耍新郎抹黑脸的风俗,源自母系氏族社会晚期。这个时期已经摆脱了本氏族内通婚的群婚制,但仍是以母系为中心,男子和女子通婚、求欢必须到女室去,男入女子半穴居的窑洞,此即今结婚需入洞房的来历。一个陌生氏族的男子到另一氏族来,这个氏族往往怕他给本氏族带来‘凶’、‘恶’,便给其脸上施之于黑灰,以示禁忌。”

    这里有三个问题。婚礼中给新郎、新娘,甚或给双方父母抹黑或抹红,散见于全国各地。婴儿满月庆贺中或也如此。但此俗开始的时间甚迟,古书中无记。说它源于母系氏族社会末期,纯是个别研究者故作好像深刻,而实为无据的僻说。各地群众没有这个说法。那时还是群婚制,所谓性行为、性关系就是人们后来的婚姻,根本没有什么类似后来的仪式或习俗。

    其次,说抹黑的原因是对陌生人的禁忌,这也是研究者个人的说法,完全受了英国著名民俗学家弗雷泽《金枝》中“禁忌同陌生人交往”一节的影响。但《金枝》中所调查到的事例,都是远来的纯陌生人,而且是偶发的交往。而母系氏族社会末期的族外群婚,是邻近氏族之间的。一个男子或女子同那个外族相应的所有女子或男子的性行为是普遍性的。除此之外,两个氏族之间还有某些其他联合行为,并非纯陌生。陌生禁忌是从可能受伤害引起的,那时的性行为并无这个性质。

    从各种抹黑、抹红的全局作平实的推理解释,当是图热闹、助兴。婚事是大喜,故抹红以示趣,由抹红再泛化成抹五颜六色而增趣。在生子女满月的贺喜中也有同样的涂抹色彩闹趣,便与所谓陌生人禁忌完全没关涉。中国的民俗首先要从中国的文化背景和民俗体系来解说,才可合理而相得益彰,不宜机械的搬套域外民俗机制。一般说来在我国没有“陌生人禁忌”的民俗。

    再次,那时的族外婚,性行为的处所必当也有一定的避忌性,绝不会一律在氏族女成员共居的穴洞内。而且后世所言新婚“洞房”一词,明显的是褒誉它美丽、舒适。《汉语大词典》“洞房”释义一:“幽深的内室。多指卧房、闺房。”最早的例证,《楚辞.招魂》:“姱容修态,姮洞房些。”是对亡魂说:阳世的房子多么明亮美丽,你为什么要到幽暗的地下?在此泛说的词义基础上,有了特指新婚夫妻卧室一义。又,道教把神仙居处叫“洞天福地”,也对特指义的“洞房”起了推助作用。“洞房”的“洞”绝不是指窑洞。

    (二)《迎新娘》文中说,陕南的新娘不坐车、轿,随郎步行到夫家。“但临出门前,新娘要用大红布包裹双脚,……入洞房,由新郎把新娘脚上的红布,拿去压在猪食槽底下,不再动用。这是取‘喜事吉利’,“新娘走到那里红到那里和槽头兴旺”之意。

    但是,不会为取“走到那里红到那里”而专门要用红布裹脚。裹脚应即许多地方所谓新嫁娘脚不沾土,不带走娘家财气。深层机制似仍以火的红色避煞。此布起了避煞作用,更有神异性,压在牲口槽头底下,可以使一切牲畜兴旺。牛马大牲畜,旧时不是家家都有,于是改变为用于家家都有的猪槽。红也就是“朱”,也起了谐音的中介作用。

    民俗说法中水、柴、蛇、龙与钱的关系

    在民俗语言及民俗文化中,水、蛇、龙、柴,这四种东西与金钱财宝都有密切关系,这是常理所不能解释的,当有什么特殊的原因。本文将有关资料梳理归类,进而揭示其中的特殊的原因。

    先说水与钱的关系。

    在一些行业的隐语中,直接或间接以“水”表示钱财。《全国各界切口大词典》中:

    《役夫类.航船夫》:“水,银钱也。”

    《党会类.红帮》:“水头:赃财也。”

    《娼妓类.粵妓》:“白水:妓女所得之缠头锦也。”实际是嫖客所给的小费。

    《杂流类.卖馄饨者》:“水清:生意不好也。”

    以上都是指钱的。“水头”是“水偷”的隐实示虚。“偷”指来路不正,所以词指赃财。今时山西夏县东浒的隐语,仍有“水罐子:秤”一词。“罐”是“管”的记音代写,指控制、衡量物的多少即钱的多少。

    又如:清末以来江湖诸行以“水深”指富裕,以“水浅”指贫穷。以“水穴”指赔本。北方江湖诸行以“水旋”指亏本。京津江湖界以“水火簧”指预计的买主的穷富情况。水指穷,火指富,簧指暗中的情况。

    现代有的犯罪人员也有类似说法。黑龙江赌博团伙把一万元叫“水槽子”。不少省市的偷贼等把人民币叫“水”。广东以“水干”言无钱。天津地区,“水深:钱多”。

    明清两代的洪门隐语,“水头:钱”。

    以上是从曲彦斌主编《中国秘语行话词典》、《俚语隐语行话词典》,孙一冰主编《隐语行话黑话秘笈释义》中引录的,但三书都避言“水”为什么会有这样的用法。

    这种用法也见于方言词语。

    如陈刚《北京方言词典》“水钱:〈旧〉赌局的抽头。2澡塘的小费。”“潲水:行贿。”“走水:遗失钱财。”

    《香港粵语词典》:“水:钱财。”如“水:没有钱。”:无。“回水:退钱。”

    《南宁平话词典》:“外水:外快,旧时指正常收入以外的收入。”

    《广州方言词典》:“水:钱,钞票。”“兜白水:(妓女)向客人要钱。”“折水:货币贬值。也说‘缩水’。”“金水:金价。补银水:旧时指补银子成色不足的部分。”

    《东莞方言词典》:“水:钱的代称。蚀水:蚀本。”“回水:还钱。”

    《上海方言词典》:“升水:旧时指银钱与钞票之间兑换价格的上升。”

    《苏州方言词典》:“水口:店铺所处的地段。苏州是水乡,故营业地段称水口。”所释错误,因苏州店铺不在水边的更是多数。上海也叫“水口”,或叫“市口”。上海并非水乡。水,指赚钱。

    上述这些词典也对“水”没有相应的解释。

    《汉语大词典》的一些词条:

    “外水:犹外快。巴金《猪与鸡》:‘生活这样涨法,那个不想找点儿外水。’”

    “水柜:商店的柜台。《金瓶梅词话》第五十回:‘水柜上放着一瓶酒。”’水柜,应是指进财之柜。这与“水口”的情况类似。

    “走水:经手银钱出入。《醒世姻缘传》第二十五回:‘这样一个大去处,做这独行生意,一日整二、三十两的卖银子。薛三槐两个轮着:一个掌柜,一个走水。”’

    “贴水:调换票据或兑换货币时,因比价的不同,比价低的一方补足一定的差额给另一方。”

    “水:旧指银子的成色,转为货币兑换贴补金、汇费及额外的收入之称。”此不妥,应直接释为“指金钱”。没有“指银子的成色”的用法。

    可见这些“水”字不好解释,辞书只得不解释;一作解释便有错误。因为其中有民俗原因,而不是直接的语言道理。民俗原因是古代解梦的理论认为梦见水是得钱财或富贵、吉利的征兆。

    下面是敦煌藏经洞所出解梦书的一些条文。

    “梦见入水中戏者,大吉。”

    “梦见止水者,大祸,凶。”

    “梦见饮水者,得财帛。”

    “梦见水者,大吉利。”

    “梦见江湖海水,大昌。”

    “梦见水入宅,得大财。”

    “梦见井水者,合大富。”

    以上是伯3908号卷《新集周公解梦书》的说法。又如:“梦见大水者,主婚姻。”“梦见穿井者,得远信。”这是从吉再向其他方面具体化。自然,梦书中也有解说成凶兆的,那是后来的反向转化。

    为什么梦水主得财呢?连研究术数的专著也避作解释。例如陈永正主编《中国术数大辞典》:“梦水:占梦者对梦见水的不同情状有各种不同的吉凶判断。《敦煌遗书.新集周公解梦书》:‘梦见身在水中者,大吉;梦见猪落水者大凶;梦见饮水者,得财帛;梦见流水者主诉讼;梦见水者,大吉利;梦见大水者,主婚姻;梦见江湖海水,大吉。’又《敦煌遗书.解梦书(斯六二〇号)》:‘梦见清水吉,浊水凶。”’不但不作解说,而且完全被牵着鼻子走。实际上解梦的基础是梦水得财,这有它的事理,详见后文。由此泛化为吉兆,由此再指某一具体之吉,如得远信,得婚姻等。又,吉兆歧说为凶兆。至于江湖河海井水的不同,落井、穿井、视井之类的不同,是故作区别,并无实际意义。

    梦水主得钱财的原因有二。

    一是利用语言的事理,即古代曾把钱称为“泉”。《管子.轻重下》:“今齐西之粟釜百泉。”齐国西部粟的价格每釜百泉,即一百个钱。周代把国家主管货币及贸易的机关称为“泉府《周礼.地官.泉府》:“泉府掌以市之征布。”汉代郑司农解释说:“泉或作钱”。唐代贾公彦说:“泉与钱,今古异名。”《汉书.食货志下》:“故货,宝于金,利于刀,流于泉。”如淳注:“流行如泉也。”从货币流通如水,希望源源不断如泉而比喻称名。古代“泉刀”、“泉布”、“泉贝”、“泉金”、“泉货”、“泉币”等词,都是指钱币的。汉代王莽篡位后,讨厌“钱,,字中有“金”字和“戈”字,怕人联想到其中有“金”和“刀”的繁体“刘”字,把钱之名改称“货泉”,俗间又把“泉”字拆开,用“白水真人”称钱。是把“泉”字拆成“白水”,把“货”字勉强拆成“真人”。从“化”字的立人旁而说“人”,把“化”字的右旁与“贝”字合成“真”字。本文前面引例,广州旧时妓女向客人要钱,即被说成“兜白水”。

    利用拆字法,从“泉”字中拆出“水”字,所以解梦者说梦水主得财,这是一个原因。

    发洪水时,会有杂乱的树枝、倒塌房屋的木料等,随水流下,也就有人打捞柴木。由此“材”而谐音“财”。所以,今时民俗或言梦见发洪水,梦见浊水才得财,梦见清水是白梦。

    由于解梦的关系,民间隐语用“水”表示钱财,其中一些词语被方言吸收;“水”也被用来造成行话、隐语,成为数量众多的民俗语言。

    现在来说蛇与钱财的关系,这也是解梦书的理论。

    斯2222号《解梦书》:“梦见蛇入门屋中,财物。”斯620《占梦书残卷》:“梦见蛇入人谷道(按,即肛门)中,富贵。”伯3908号卷《新集周公解梦书》:“梦见蛇当道者,大吉。”又“梦见蛇、虎者,主富,吉。”

    与这种说法类似的是志怪小说中所写的钱财宝物变为蛇的故事。

    《太平广记》卷456引晋代王子年《拾遗记.张承母》:

    “张承之母孙氏怀承之时,乘轻舟游于江浦之际,忽有白蛇长三丈,腾入舟中。母祝曰:‘君为吉祥,勿毒噬我。’乃箧而将还,置诸房内。一宿视之,不复见蛇,嗟而惜之。邻人相谓曰:‘昨见张家有一白鹤,耸翮凌云。’以告承母,使筮之。卜人曰:‘此吉祥也。蛇、鹤,延年之物,从室入云,自卑升高之象。昔吴王阖闾葬其妹,殉以美女,名剑宝物,穷江南之富。未及十七年,雕云覆于溪谷,美女游于街上,白鹤翔于林中,白虎啸于山侧,皆是昔之精灵。今世出,当使子孙位超臣极,擅名江表。’”所言宝物变为蛇是事理性的,其他云气、白鹤、白虎等,只是由蛇而及的泛说。

    同书同卷引《朝野佥载.树提家》:

    “隋绛州夏县树提家,新造舍,欲移入,忽有蛇无数,从室中流出门外,其稠如箔上蚕,盖地皆遍。时有行客云解符镇,取桃枝四枚书符,绕宅四面钉之。蛇渐退,符亦移就之。蛇入堂中心,有一孔,大如盆口,蛇入并尽。令煎汤一百斛灌之,经宿,以锹掘之。深数尺,得古铜钱二十万贯,因陈破,铸新钱,遂巨富。蛇乃古铜之精。”

    所谓“蛇乃古铜之精”是神异的说法,它形成的事理是:铜钱以绳贯索贯起,地下埋久有绿色铜锈,有如绿蛇。

    现在,民间老人还会有如下的说法。梦见或看见某人家中或祖坟中有蛇进入,是此家有银钱来投,因而会变富。相反就会变穷。蛇是银钱的风脉。某家祖上在地下埋有金银财宝,儿孙或他人后来挖出的只是空缸,并无银钱,那也是他没命,变为蛇转移到有命的他人地下了。

    《捜神记》卷二:

    “上党鲍瑗,家多丧病,贫苦。淳于智卜之,曰:‘君家宅不利,故令君困尔。君舍东北有大桑树。君径至市,入门数十步,当有一人卖新鞭者,便就买还,以悬此树,三年,当暴得财。’瑗承言诣市,果得马鞭。悬之三年,浚井,得钱数十万,铜铁器复二万馀。于是业用既展,病者亦无恙。”

    这则故事纯是基于两个民俗因子而发挥编成的。一个是“桑”谐音“丧”的迷信说法,另一个是由穿铜钱的绳索而变说成绳编的马鞭。串起来的铜钱如蛇,变说成钱索也如蛇,可回复为原体的铜钱。熟悉民俗者总是利用一点点的事理,来回变说,成为神奇的故事。

    蛇又被变说成龙。《南史.梁纪下.元帝》:“帝又与宫人幸玄州苑,复见大蛇盘曲于前,群小蛇绕之,并黑色。帝恶之。宫人曰:‘此非怪也,恐是钱龙。’帝敕所司即日取数千万钱于蛇处以厌之。”因此也有把的钱的人,或把财神爷叫为“钱龙”的。

    蛇或龙与金钱珠宝发生关系的另一个原因,是从蚌而作泛化的。蚌壳内会有珠,于是扩衍而神异成水中龙和蛇也有珠的文学说法。

    《庄子.列御寇》有个著名的“寻骊探珠”的寓言。一家人很穷,儿子潜游到深渊中寻到一颗千金宝珠。父亲说:“千金之珠,必在九重之渊而骊龙颔下。子能得珠者,必遭其睡也。”只有黑龙的颔下挂千金之珠。后来泛化为一切龙都有珠,海底有各种宝贝,龙宫有各种珍宝,连孙悟空的金箍棒,也是龙宫的定海神针。

    龙有珠,蛇也就有珠了。“隋侯之珠”的著名典故由此而来。《战国策.楚策四》:“宝珍隋珠不知佩兮。”一位封在隋地的侯王,一次救了一条受伤的蛇,后来又遇到这条蛇口含一珠来谢他。

    水、蛇、龙、柴与钱的关系,说明汉语一些文化现象,总是语言、民俗、文学、迷信因素互相联系而推助的。孤立地只从个别事例来看,就不知原因,这正是迷信被人相信的原因。

    志怪故事中由钱变成多种东西的奇异说法,形成民间故事的一个系列,很多被辑录在《太平广记》卷四百、四百一的《金》中,这里举例略作说明。

    《金蛇》(出《杜阳杂编》):唐文宗开成年间,皇宫中夜间常见一条黄蛇从宝库中出来,金光闪亮,却捉不住。宫人用珊瑚玦投打,连玦也不知道哪里去了。皇上叫在宝库中捜寻,却找到黄金铸的一条蛇,珊瑚块正戴在它的头上。皇上想了想说:隋炀帝当晋王时铸金蛇赠给陈夫人,恐怕就是它。果然蛇额下刻有“阿糜”两字,是炀帝的小名。民俗有金钱变蛇的说法,反其道而行之,以金铸蛇,金便定形,不会化形而消失。

    《玄金》(出《酉阳杂俎》):唐太宗时,山西汾州,青龙白虎吐物在空中,光亮如火。坠地入土二尺,挖开一看,是一块玄金,广尺余,高七尺。玄金是陨石,不是金钱。正因为以“金”称名,才神异的说是青龙所吐,白虎便是连类而及的泛说。

    《霍光》(出《续齐谐记》):汉宣帝赐霍光一辆车,有金铰装饰。每夜从车上有金凤飞出,不知何去,天亮时又飞回。有人捕得一只小凤,入手变成金鸟,放手又能飞回车上。

    钱可变蛇或龙,由变龙而换说成变凤。由凤而又成为变鸡。《雩都悬人》(出《述异记》):雩都悬梦口地方有一处石穴,传说其中曾有神鸡,色如好金。有一人乘船过此处,有个通身黄衣的人不知突然从哪里出来,担了两笼黄色的瓜,请求上船。过岸后船主要瓜吃,不给,反而唾在盘内。船主气的望着他,不料他竟从山石中进去了,才知是神人。回头又看见唾在盘中的都成了黄金。按,金可变鸡,也可变人。

    《张彦》(出《北梦琐言》):四川巴巫地区民多积黄金,被文武官吏巧取豪夺。一个叫张彦的州将抢夺的最多,满贮一室。有一天室中火起,却不觉得热。开门一看,黄金全无,自然是化为火烟,不义之财不翼而习。金变烟,也是由变蛇等系列的泛化。

    本文前面已言,钱有“白水真人”的雅号。“真人”是对“货”字的勉强分解字形,恰好有的方言中把“人”读成与“银”同音,于是便有银子变为人的民俗性故事。

    《宜春郡民》(出《玉堂闲话》):章某一家数代不分家,孝友和睦,积善有德。一次一位美人带一女仆求宿,章家一个年轻人深夜去求欢,她们已变成两个银人,重千百斤。

    《韦思玄》(出《宣室志》):韦思玄一心学习道家炼金术。有个叫辛锐的人又穷又病,投寄他家为生,后来全身肿烂发臭,一家都很厌恶。一次盛宴待客,没有叫他,他居然跑来在宴席上洒尿。奴仆赶他出去,他突然消失不见,人们才感到他是神人,再看所洒的尿,都成了灿烂的紫金。便悟出所谓姓辛,按五行配合,正是与金对应,“锐”字之名便是“兑金”之意。但最基本的机制,小说中却没有讲到:银因谐音在关系,可变形为人;仿此,金也可变为人。

    《龚播》(出《河东记》):龚播穷居江边,一个深夜听对岸有人打着火把呼船紧急,而江上风浪很大。他驾船到对岸,打火把的人已倒在地上,他扶他起立,发现是个金人,由此发财。

    洪迈《夷坚甲志.卷十二.林氏富证》:“姑苏人殿中丞吴感,初造宅,圬墁既毕,明日,墙壁间遍印鹤爪,仿佛若‘林’字。居数月,颇有怪异,往往至夜分,则白衣数人泣而出。吴君卒,其家他徙,同郡林茂先大卿售得之。卜居才一日,见庭前小儿数十,皆白衣,行之屋角不见。即命伴其地,未数尺,得银孩儿数十枚,下皆刻‘林’字,悉货之,自此巨富。”

    诸如此类的故事,笔记书中甚多,各地民间流传的更多。主题各种各样,情节上神奇而共同之处,都是金银钱宝可以变形为某种动物。有的故事,如《霍光》、《雩都悬人》,完全没有什么社会性主题,纯粹是叙述金银的这类异变而志怪。这正是因为这一民俗的因子的本来意义只是人民群众对钱币作艺术性的智巧趣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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