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缠脚始源讨论的述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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屣’,头是尖尖的,平常大约未必穿,舞的时候,却非此不可。……所以倡妓就大抵穿着‘利屣’,……先是倡妓尖,后是摩登女郎尖,再后是大家闺秀尖,最后才是‘小家碧玉’一齐尖。待到这些‘碧玉’们成了祖母时,就入于利屣制度统一脚坛的时代了。”

    但是,“利屣”也只是鞋头尖,还不能直接证明缠足。近几年年轻妇女的皮鞋一律成为鞋头很尖,而鞋也就要长。这也就说明:鞋尖不能成为缠足的证明。

    论者往往把用“弓”形容女鞋作为缠足的有力证明。最早的张邦基就是如此。袁枚说:“然唐白居易:‘小头鞋履窄衣裳,天宝年间时世妆。’韩致光诗曰‘六寸肤圆光致致’,皆极言其小,而终不言其弓。可见潘妃只步金莲花,亦非弓也。”而用“弓”形容的最早例子是五代《花间集》毛熙震《浣溪纱》:“缓移弓底绣罗鞋。”这也是杨慎的例子,受到赵翼的支持。按,“弓”应当是“工”的谐音。“底”是助词,犹如“的”。做工很好的鞋,即绣鞋。《花间集》特点就是多写女性的体态美和衣着,而说妇女鞋的仅此一例。可见那时没有缠足的情况。人与动物的脚都是脚心部有陷窝,叫“足弓”。少数人足弓减低或塌平的是病态,叫平足或扁平足。这充分说明“弓”字与缠足无关。妇女穿绣花的鞋,有普遍性,不缠足的也穿。所以“绣鞋”与“小脚”一样,不能证明是缠足。

    《汉语大词典》:“弓足:1缠足。2指缠足后发育不正常的脚。其形如弓。”又,“足弓:足缠后如弓状,故称。”又,“弓小:弓形而纤小。”又,“弓纤:形容妇女小脚弯曲如弓。”又,“弓脚:妇女缠成弓形的小脚。”但是缠足后实在不像弓形。缠足的生理和形态变化是:约束得脚不能长得长,长得肥大;大指外的四指向下弯曲,使得脚底的轮廓大致是直角三角形。清虫天子编《香艳丛书》第六集卷一旷望生《小脚文》:“一缸红泪嗟其苦,三角与拐肖其形。”脚的头部成为直角三角形的那个锐角。脚掌的本来平向的摭骨被约束得变成直立,因此脚背的后部降起,但绝对不是弓形。与“弓月”“弓眉”“弓腰”等比较,完全不是那样的弯形。

    毛熙震《浣溪纱》“缓移弓底绣罗鞋”例,是把指做工巧的“工鞋”谐音成“弓鞋”,直到宋元之际才再次见到“弓鞋”说法,也说明缠足是宋代的事。缠足往往穿做工很好的绣鞋,于是把“绣鞋”谐音叫“弓鞋”,再把穿绣鞋的缠足叫“弓足”之类。“弓”本不是说缠足成弓形。

    请看《汉语大词典》几个词条:“宫鞋:旧时妇女所穿的绣鞋。”“宫纱:平纹丝织品。轻薄而透明,多染成鲜艳的色泽。适用于作窗帘和糊制宫灯、折扇等。”“宫碗:一种较大的碗。”“宫粉:供装饰用的粉末。”这些词中的“宫”字,都不是宫殿或皇宫的意思。“宫鞋”“宫纱”中是“工”字的谐音。“宫碗”中是“公”字的谐音,指:大。“宫粉”中是“汞”字的谐音,指:水银。因而“宫粉”是名贵的化妆品。还有其他的例子。它们可以证明“弓底鞋”或“弓鞋”的“弓”不是说缠足成为弓形。

    《汉语大词典》:“弓弓:形容妇女小脚弯曲如弓。也指小脚。《京本通俗小说.碾玉观音》:‘莲步半折小弓弓。’元仇州判《阳春曲.和酸斋金莲》:‘窄弓弓怕立苍苔冷。’清赵庆嬉《香销酒醒曲.拜月》:‘夜深人静,小语漫呼郎,缟袂凭肩白似霜,弓弓站立小鞋帮。’也借指女子。宋张元干《春光好》之二:‘六幅裙窣轻风,见人遮尽行踪。正是踏青天气好,忆弓弓。”’按,前二例都是“弓”与“工”谐音。而后两例则根本不是说脚,没有用脚指代人的事理。“弓弓站立小鞋帮”中应是“恭”的谐音,指拜月的恭敬。“忆弓弓”则应是“躬”的谐音,“躬亲”的省说,犹如“亲亲”。由此也可见“弓鞋”等不是说鞋弯曲如弓,而是谐音指剌绣之工。

    与女性腰肢柔软相比的是步态轻盈,步态轻盈与脚小、迈步小相关。于是有缠足使脚小的做法。古代把镯子叫“缠臂”,把戒指叫“约指”。也许受此启发而有“缠足”的实践,于是“纤手”与“纤足”成为对称。而所谓齐东昏侯潘妃“步步生莲花”及李后主宫嫔音娘舞于金莲,回旋有凌云之态,都是追求步态,而不是小脚本身。也可见不是缠足的开始。

    潘妃“步步生莲花”虽然不是说缠足,但因错误的这样解释而积非为是,于是“金莲”成为三寸小足的代名词。对于“步步生莲花”还得再作深入探讨。

    《文史》第三十五辑(1992年6月)朱庆之《“金莲”语事考源》说:“今案此语事当本佛经。”梁僧祐《出三藏记集》附后汉录失译《大方便报恩经》卷三载佛母摩耶前世因缘,曾作鹿女,父为仙人,母为鹿。有关文字是:“尔时雌鹿寻便怀妊,月满产生。……尔时仙人见此女儿形相端正,人相具足……渐渐长大,至年十四。其父爱念,常使宿火,令不断绝。忽于一日心不谨慎,便使火灭。其父苦责数已,语其女言:……北窟有火,汝可往取。尔时鹿女,即随父教,往诣北窟,步步举足,皆生莲花。……往至北窟,从彼仙人乞求少火。尔时仙人见此女福德如是,足下生于莲花,报言:欲得火者,汝当右绕我窟,满足七匝。……(女即行)随其举足,皆生莲花。……其女去后,波罗奈王将诸大臣,百千万众……往到北窟仙人所,见其莲花绕窟行列。尔时大王心生欢喜。……尔时仙人即白大王言:大王当知,此莲花者,非我所能。……是南窟仙人生育一女……其女行时,随其足下,皆生莲花。王闻是语,心生欢喜,即往南窟,见彼仙人,头面礼足,……报仙人言:闻君有女,欲求婚姻。”(《大正藏》精装本卷3页139)此故事在汉魏六朝翻译的佛经中多次出现。

    在印度佛教中,莲花是清净和吉祥的象征。《阿閦佛国经》卷上:“阿閦如来行,所至处足下地自然生千叶金色莲华。”南北朝佛教流传很广。据唐释法琳《辨正论》,萧齐有佛寺2015所,僧徒32500人。东昏侯“讳宝卷,字智藏”,是虔诚的信徒。他知道足生莲花的典故,让他的爱妃仿效。朱庆之文章说:“可惜的是后人对‘金莲’语事的上述本源早不了解,误以‘步步生莲华’是在赞美潘妃的美貌和姿态,又用修辞学的借代手法造出‘金莲’(女子纤脚)一词,沿误至今。”

    笔者可补言的是:我国诗文中把美女誉成仙;汉语“步金莲”可以谐音“步紧连”而指女性步态轻盈美。东昏侯的做法也结合了这个因素。

    《汉语大词典》“金莲”条引齐东昏侯事而说:后人以称美人的纤足。例证一是唐代吴融《和韩致光侍郎无题》:“玉箸和妆寰,金莲逐步新。”其实仍是说步态变化。否则,走路时脚或鞋怎么能由旧变新,而且是一步一个样呢?再对比韩致光即韩惺《无题》相关的诗句是:“锦囊霞彩烂,罗袜砑光匀。”并没有任何缠足的信息。例证二《醒世恒言.卖油郎独占花魁》:“去其裹脚,露出一对金莲。”这才是指小脚的例子,可见时代很迟。

    说“洗三”

    旧时男孩出生的第三天,亲友聚会,为婴儿洗澡是一个很重要的礼俗,叫做“洗三”。老舍自传小说《正红旗下》对他的洗三是这样描写的:

    白姥姥在炕上盘腿坐好,宽沿的大铜盆(二哥带来的)里倒上了槐枝艾叶熬成的苦水,冒着热气。参加典礼的老太太们、媳妇们,都先“添盆”,把一些铜钱放入盆中,并说着吉祥话儿。几个花生,几个红、白鸡蛋,也随着“连生贵子”的祝词放入水中。这些钱与东西,在最后,都归“姥姥”拿走。虽然没有去数,我可是知道落水的铜钱并不很多。正因如此,我们才不能不感谢白姥姥的降格相从,亲自出马,同时也足证明小白姥姥惹的祸大概并不小。

    边洗边说,白姥姥把说过不知多少遍的祝词又一句不减地说出来:“先洗头,作王侯;后洗腰,一辈后比一辈高;洗洗蛋,作知县;洗洗沟,作知州。”大家听了,更加佩服白姥姥一她明知盆内的铜钱不多,而仍把吉祥话说得完完全全,不偷工减料,实在不易多得!虽然我后来既没作知县,也没作知州,我可也不能不感谢她把我全身都洗得干干净净,可能比知县、知州更干净一些。

    洗完,白姥姥又用姜片艾团灸了我的脑门和身上的各重要关节。因此,我一直到年过花甲都没闹过关节炎。她还用一块新青布,沾了些清茶,用力擦我的牙床。我就在这时节哭了起来,误投误撞,这一哭原是大吉之兆!在老妈妈的词典中,这叫作“响盆”。有无始终坚持不哭、放弃吉利的孩子,我就不知道了。最后白姥姥拾起一根大葱打了我三下,口中念念有词:“一打聪明,二打伶俐!”这到后来也应验了,我有时候的确和大葱一样聪明。

    这根葱应当由父亲扔到房上去。

    各地洗三习俗的情况大同小异,我们可从上述北京的情况来分析这一礼俗的意义及科学道理。

    首先的作用是用药物洗浴的保健。

    槐是中医常用的方便药物。李时珍《本草纲目》说,槐叶煎汤,治小儿惊痫壮热、疥癣及丁肿。槐枝用来洗疮及阴囊湿痒、除癣。槐花、槐子、槐胶也都有疗效。艾叶的药效更是人所习知的。用姜片和艾灸各处关节可以除湿祛风。旧时一般家庭医疗卫生条件极差,洗三的保健作用是明显的,老舍先生充分作了肯定。

    茶叶有明显的提神和轻微的除臭和抑菌作用。虽然仅是用泡软的茶叶擦一擦,作用很不明显,但设计是有合理性的。民俗更看重的是婴儿经摩擦牙床而哭,所谓“响盆”,视为吉利。这应是充分证明声带发育良好,对外界剌激有正常反应。同时婴儿非病胎的哭也是一种有益的身体活动。

    “洗三”的基本意义,是一次及时的洗浴、按摩和较大量的全身运动。婴儿在母体胞衣羊水(“养水”的谐音趣意说法)中浸泡、绻屈几个月,诞生后必应好好洗涤和舒展运动一下,但出生过程中受到挤压痛苦,体力消耗大,需要充足的休息和适应。三朝之时便是最及时的保健措施,这是群众的经验总结。

    宋《爱日斋丛钞》:“唐章敬吴后生代宗,三日玄宗临洗之。今俗以三朝洗儿,殆古意也。”宋代较多的是把洗儿移在满月之时。

    《东京梦华录.卷五.育子》:“三日落脐炙囟。……至满月则生色及绷锈钱,贵富家金银犀玉为之,并果子,大展洗儿会。亲朋盛集,煎香汤于盆中,下果子、彩钱、葱蒜等,用数丈彩绕之,名曰‘围盆’。以钗子搅水,谓之‘搅盆’。观者各撒钱于水中,谓之‘添盆’。盆中枣子直立者,妇人争食之,以为生男之征。浴儿毕,落胎发,遍谢坐客,抱牙儿入他室,谓之‘移窠’。”不在三朝洗,显然因为婴儿脐带有还未脱落的,水会沁入。自然,“洗三”的必也是脱脐的婴儿。

    洗儿本是母亲、祖母等进行的,但接生婆、女巫很快看中这是一个生意门路,跻身其内。她们又善于把迷信因子添加进去,再设计一些渲染喜庆热闹的情节,漫漫也积累了经验,人们也乐意出钱请她们。

    宋代在浴盆中放芳香物为除秽,放葱蒜因为是有剌激气味,是祛体内风寒及除秽气的。到了巫婆就别作口彩说法,“一打聪明,二打伶俐”,便由“葱”谐音“聪”,由“蒜”谐音会“算”。“先洗头,作王侯”之类的仪式歌也是她们的创造。

    只给儿洗三,重男轻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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